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高利轉貸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4W)

一、高利轉貸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高利轉貸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上,本罪作為貸款犯罪之一,區別於貸款詐騙的一大特徵就在於:後者是對這筆貸款所有權的侵犯,因為行為人是有佔有貸款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前者是對貸款使用權的侵犯,行為人編造虛假貸款專案申請貸款,只是為了高利轉貸以賺取高額利息差,並未有侵吞貸款不還的主觀意圖,因此該罪本質上是對貸款使用、收益等權益的侵犯 .筆者認為,高利轉貸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表層上,該罪侵犯的是銀行貸款的使用權;深層上,由於貸款得不到合理使用,國家不能清楚資金的準確流向,從而使資金失去必要的監管,擾亂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

2、客觀方面,本罪要求行為人有兩個行為:套取行為和轉貸行為。具體而言,就是行為人採取虛構貸款專案等手段,套得銀行的貸款再轉而貸給他人,從中賺取利息差。構成該罪就應當有以上兩個行為,僅有套取行為是不能構成本罪的。此外,行為人套取的物件僅包括銀行的信貸資金,民間借貸並未納入刑法所規制的範圍。並且行為人的轉貸不是一般的轉貸,而是高利轉貸。掌握上述幾點,對於準確適用該罪非常重要。

3、主體上,本罪既可以由個人構成,也可以由單位構成。但是在刑事責任的承擔上,兩者有所不同,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起刑點不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個人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是在五萬元以上,單位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是在十萬元以上;二是對於單位犯罪中個人的刑事責任,刑法做了有別於個人犯罪中個人的刑事責任的規定,即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不管單位違法所得數額是較大還是巨大,都是按個人犯罪中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刑事責任論處。

4、主觀方面,本罪只限於直接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這一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及明知轉貸給他人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但是不要求對具體的危害結果有明確認識。而且本罪還要求行為人有目的,即轉貸牟利的目的,行為人套取資金的目的就是為了轉貸並從中牟利。

高利轉貸是對我國金融秩序的嚴重破壞,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般人的構成犯罪,要求高利轉貸的違法數額需要達到較大的標準,個人的較大標準是在50000元以上,但如果是單位的話則違法所得較大數額的標準是在200000元以上,不然的話不能以高利轉貸罪論處。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