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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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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罰金嗎?

刑事案件判刑前要通知交罰金嗎

判刑前不會通知交罰金的,法院的判處罰金會在判決書中作出繳納時間的判決事項的,須按判決的指定期限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金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三、法院判處罰金的標準是多少?

1、無限額罰金制。

在無限額罰金的情況下,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五百元。

2、限額罰金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

3、比例罰金制。

4、倍數罰金制。

5、倍比罰金制。

犯罪嫌疑人及刑事案件當中的訴訟參與人不要想當然的去理解有些問題,什麼時候交罰金是由人民法院決定的,在法院還沒有判刑之前主動交罰金不是從輕處罰的正當理由,犯罪嫌疑人到時候只需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審判工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