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非法高利放貸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8.09K)
非法高利放貸怎麼處罰
高利放貸本身是民事行為,民間借貸中私人放高利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24%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36%則不受法律保護。
我國《刑法》並沒有就高利放貸行為直接作為犯罪加以規定,予以懲罰。
與高利貸有關的僅僅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高利轉貸罪”。高利貸本身屬於民法問題,但是如果放貸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並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則就構成了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