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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會免除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5W)

在電視、新聞報道中,不時可以看到涉嫌犯罪的人,最終被免除了處罰的新聞。通常這類新聞已經播出,都會引起社會廣泛的熱議,甚至有不少認為其中必定有“見不得光”的交易。事實上,這是帶有嚴重偏見的看法,刑法上明文規定,可以免除處罰的情形並不少,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的,法院的法官作出免除處罰的決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哪些情形會免除處罰

法定可以免除處罰的情形

1、應當免除處罰的情形包括:

(1)防衛過當;

(2)避險過當;

(3)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4)從犯;

(5)脅從犯;

(6)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2、可以免除處罰的情形包括:

(1)預備犯;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3)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4)有重大立功表現;

(5)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

(6)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

(7)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的;

(8)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

(9)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應當負刑事責任,並且在外國已經受到刑罰處罰的。

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又沒有造成嚴重人身財產損害的,在事後,誠懇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的,法院是可以免除處罰。當然了,並犯罪嫌疑人已經涉嫌犯罪,甚至已經給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損害,這種情況下,法院都會從嚴適用免除處罰。因此,犯罪嫌疑人能否免除處罰,主要看實際案情及其自身的表現,有需要的,可以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提供幫助,這樣可以極大提供犯罪嫌疑人獲得免除處罰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