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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了行賄罪能減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4W)

如果犯了行賄罪能減刑嗎?


行賄罪對於我國來說是嚴重的擾亂了我國的正常經濟秩序,行財罪也嚴重的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那麼如果犯了行賄罪能減刑嗎?行賄罪只要在追究責任時把錢主動交出,也主動的認錯,那麼是有減刑的可能,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達到減刑條件的,就可以減刑。

刑法第390條第2款同時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一、在被訴前主動交待,並有重大立功表現,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被訴前主動交待,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行賄在5000元以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辦理行賄刑事案件》的相關規定:

單位行賄的,在被追訴前,單位集體決定或者單位負責人決定主動交待單位行賄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受委託直接辦理單位行賄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員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自己知道的單位行賄行為的,對該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行賄人被追訴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行賄人揭發受賄人與其行賄無關的其他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條關於立功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般不適用緩刑和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2、因行賄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3、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行賄的;

4、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

5、其他不適用緩刑和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犯了行賄罪的話,是有可能減刑的,並且要在服刑期間要好好的改造,幫助執法人員儘快的破案,那麼法院都會從輕者或者減輕處罰的,所以法律是嚴格的,但是也是寬容的,不放棄每一個犯了錯的人,只要是犯罪人員好好的認錯,那麼都是會有重新做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