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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緩刑單位工資處理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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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緩刑單位工資處理辦法是什麼?

一、拘役緩刑單位工資處理辦法是什麼?

只要員工和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有為單位提供勞動,那麼單位就應該按照《勞動法》以及《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執行。如果員工因為自身原因沒有為單位提供勞動,那麼是可以不支付員工工資的。工作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緩刑執行期間,停發原工資。被判處拘役的人員工資處理問題。被判處拘役的,拘役期間工資停發,期滿釋放,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由原單位接收並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參照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人員緩刑期滿後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二、員工被判拘役單位是否開除?

企業員工判處拘役,一般開除公職。判處拘役屬於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員工被判拘役是否通知單位?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職工被拘役單位誰來通知 判決書應當送達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並可以送達被告人的近親屬。判決生效後,還應當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註冊登記機關。

綜上所述,員工因為違法犯罪被法院判處拘役的,犯罪情節輕微的,可能判處緩刑,在社群接受思想矯正。緩刑執行期間單位不支付工資,停發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並且,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這種情況解除合同的,員工得不到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