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如果幫人洗錢屬於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5W)
如果幫人洗錢屬於什麼罪?

一、如果幫人洗錢屬於什麼罪

存在幫別人洗錢犯洗錢罪。

1、幫別人洗錢,屬於一般情節的,依法沒收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產生的收益,並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具體為洗錢數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情節嚴重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犯洗錢罪主要有以下情節:

自然人或者單位主觀上自願為違法分子掩飾、隱瞞犯罪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故意為毒品犯罪分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分子、走私犯罪分子提供資金賬戶,嚴重影響我國金融管理秩序的情形。

3、單位或集體組織犯罪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判處罰金。

二、判刑之後可以爭取監外執行嗎

適用情形符合的,有機會爭取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於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不適宜在監獄或者拘役所等場所執行刑罰,暫時採取不予關押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

這一制度的設立體現了中國懲罰罪犯與改造罪犯相結合和人道主義的刑事政策,有利於對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作了明確規定: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

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

哺乳期限按嬰兒出生後1年計算。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交付執行前,由人民法院決定的;

另一種是在交付執行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作了明確規定: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

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

哺乳期限按嬰兒出生後1年計算。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

參與洗錢可能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參與洗錢,或者是為洗錢提供便利,提供賬戶的,都屬於是犯罪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如果條件允許,也是可以監外執行的,但是要看案件情節是否較輕。

綜合上面所說的,洗錢的行為違反了我國的貨幣管理的規定,只要以不合法的方式替他人洗錢,只要實施此行為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可以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處理,其目的性就是為了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您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檢視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諮詢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