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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議三年到了半年能夠爭取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09W)

一、量刑建議三年到了半年能夠爭取緩刑嗎?

量刑建議三年到了半年能夠爭取緩刑嗎?

檢察院的量形標準為三年至三年半,法院會根據案情的大小來判斷是否緩刑。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法院會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

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檢察院的建議刑只是作為參考;

如果法院判決三年以上的刑期,則絕對不可能是緩刑。因為緩刑條件是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且不構成累犯者。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

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

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認罪認罰之後怎麼量刑?

對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從輕判處刑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確實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緩刑對於一個犯罪人員來說是特別重要的,這就意味著犯罪人員可以在監外執行,對於自己也是自由的,但是如果在這期間中間犯了什麼錯的話,那麼法院是可以撤銷緩刑的執行維持之間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