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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逮捕後會不會釋放?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8W)
幫信罪逮捕後會不會釋放?

一、幫信罪逮捕後會不會釋放?

1、幫信罪逮捕後可能會釋放,也有可能不會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

(1)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2、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處罰,被告人在押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釋放。

果經調查沒有犯罪行為的的,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的,犯罪證據不足的,在偵查階段應釋放,在檢察院階段應作出不起訴決定,在法院階段應作出無罪判決。

二、涉嫌犯幫信罪什麼情形下會被逮捕?

1、涉嫌犯幫信罪若是涉嫌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可能會被逮捕

具體來說,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批捕了不一定會判刑,實施逮捕措施的僅僅是公安機關,雖然有可能是由法院決定採取逮捕措施,但案件尚未經過審判,此時尚不能判定行為人是否真的構成犯罪,既然不能認定為犯罪,也不確定是否會做出判刑處罰。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採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於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議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檢察院在審查的時候,只有確定確實已經滿足了法定的條件之後,才可以批准公安機關提出逮捕請求。公安機關實施逮捕行為之後,若是發現已經滿足了相關條件,則需要依法釋放被逮捕者。對於滿足條件卻不予釋放的情形,相關工作人員可能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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