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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拘留多久會轉為逮捕?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6W)
幫信罪拘留多久會轉為逮捕?

一、幫信罪拘留多久會轉為逮捕?

1、幫信罪拘留1到37天有可能會被逮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可能會被逮捕的情形: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二、被幫助的犯罪物件沒有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會涉嫌犯幫信罪嗎?

1、被幫助的犯罪物件沒有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會涉嫌犯幫信罪。

被幫助物件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

2、認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主觀明知

(1)重點審查行為人提供信用卡或轉賬的行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

行為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僅憑其供述和辯解,應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交易物件、與被幫助物件的關係、提供幫助的時間和方式、獲利情況等方面綜合認定。

(2)要在主觀認識與客觀行為一致的範圍內認定行為的性質。

無論是“幫信罪”還是“掩隱罪”,都以上游行為構成犯罪為前提。“幫信罪”和“掩隱罪”客觀方面都是為上游犯罪提供一定的幫助,犯罪行為存在交叉重合。

不管公民涉嫌犯的是幫信罪,還是其他的罪名,只要滿足了既定的條件,就有可能會被拘留、被逮捕。根據規定,在實施拘留行為的時候需要出示拘留證。在實施逮捕行為的時候需要出示逮捕令。當然,不管是拘留、還是逮捕,都屬於強制措施,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並不一定會被判處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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