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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W)

一、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有什麼區別

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有什麼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後,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一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並不等於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二、犯罪中止和犯罪中斷的區別是什麼

1、出現的時間不同

犯罪中止可以在預備階段中止,也可以在著手之後既遂之前中止,但犯罪未遂中斷只能出現在著手之後既遂之前這個時間段。

2、未得逞的原因不同

犯罪中斷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而犯罪中止則是因為犯罪分子自身意志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3、兩者法律效力不同

中止只是暫時終結了本次程式,並不是對案件的終結,相反,終止後,當事人申請執行權利的消滅。

4、結果不同

中止可以再次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終止是停止執行程式,以後不再恢復。

5、產生條件不同

中止是指在執行過程中,因發生特殊情況,人民法院需要暫時停止執行程式。終止是執行過程中,由於出現某些特殊情況,執行工作無法繼續進行或沒有必要繼續進行的。

這兩種行為的刑事責任不同,是否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未遂犯需要參照既遂犯從輕處罰,中止犯沒有出現嚴重後果的,可以不進行處罰。對犯罪中止和犯罪中斷來說,出現的時間,未得逞的理由,產生的條件不一樣,這兩種行為的法律效力和所產生的結果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