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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受害人死亡由誰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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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受害人死亡由誰提起訴訟?

自訴案件的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刑事自訴案件當中的自訴主體必須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自訴,同時還必須在案件的追訴時效內提出,要有明確的被告以及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犯罪事實。

(一)提起自訴的主體須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一般而言,自訴由被害人提起。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即提起自訴的主體有:

1.被害人。被害人是因為受到犯罪行為侵犯而遭到損害的人。因此,被害人對於法律規定的可控訴的案件,當然享有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利。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應是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受害者,即被害人受法律保護的正當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的直接侵害。若不是被害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受害結果不是由犯罪行為直接造成,則被害人不能成為自訴的主體。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的這一規定是為了保證在特殊情況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仍能得到適當的保護。法定代理人的範圍,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包括被害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3.被害人的近親屬。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近親屬有權提起起訴。若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代為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二)提起自訴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人。

自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時應當向法院提供確定的被告人的姓名、性別、住址、工作單位等個人情況,使控訴指向物件明確,方便法院通知被告人應訴,有利於提高訴訟效率。

(三)案件應當屬於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範圍,受訴的人民法院對該案有管轄權。

即案件須是法律明確規定允許自訴人提起自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於符合自訴條件的案件應當予以受理。另外,自訴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否則法院不予受理,告訴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四)應當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實。

訴訟請求是自訴人提起自訴的目的所在,因此,為了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應在自訴書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此外,還應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犯罪事實,若沒有足夠的證據,就無法認定被告人的罪責,也就達不到懲罰犯罪的目的。

(五)自訴應當在追訴時效期限內提出。

已過追訴時效的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

在自訴案件中,只有適格的自訴人主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才會受理該刑事案件,並且在自訴案件中,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自訴人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受到了犯罪行為人的侵害,如果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人民法院會對行為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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