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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自制槍支判幾年時間?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4W)

一、私藏自制槍支判幾年時間?

私藏自制槍支判幾年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刑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一)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者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配售槍支的; (二)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製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 (三)非法銷售槍支或者在境內銷售為出口製造的槍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於私藏自制槍支罪的認定,應當由司法機關在調查取證後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罰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那麼還可以上訴來進行辦理,具體情況下還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及材料,由上級司法機關重新認定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