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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提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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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

敲詐勒索罪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提起嗎?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受到的物質損失必須是因被告人對其人身權利進行侵害的過程中產生的實際損失。被告人以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的物質損失,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常見的如、敲詐勒索罪,又如搶劫過程中的被搶財物。這是因為無論是詐騙罪中被騙的財物價值,還是中被搶的財物價值,均已經過價值鑑定,在刑事審判過程中都是明確、可知的,無需經過審理程式即可判定。合議庭在判決時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該份判決生效後可以作為執行依據,無需被害人走其他訴訟途徑,可以說是節省了訴訟資源。因此,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或者,並處或者單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的規定》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條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一般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就會構成敲詐勒索罪了,在生活之中,遇到敲詐勒索情形時可以選擇到公安機關報警,處理敲詐勒索案件的警員在確定敲詐勒索金額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後,需要立案處理此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