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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對吸毒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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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對吸毒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

單純的吸毒行為,其實在我國也不能被認定為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不過在吸毒的同時往往會持有毒品,當非法持有毒品達到一定數量之後,則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犯罪了。那現在,我國法律對吸毒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法律對吸毒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

1、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於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且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單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但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吸毒行為可能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現實中,有吸毒行為的人,可能涉嫌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此時就要對此罪進行處罰。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

(一)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構成犯罪的。是否構成犯罪,需要參照最高檢的立案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

第十一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三)從重處罰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並處罰金,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從重處罰也是在這個幅度內從重,不會超過三年。

因為吸毒屬於違法行為,在涉及到的處罰裡面一般是不會包括刑事方面的處罰,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時可能會因為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比較大,從而被認定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此時雖然會做出刑事處罰,但實際處罰的並非是吸毒的行為,而是持有毒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