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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受害者能聯絡辯護律師嗎

無罪辯護 閱讀(2.79W)

一、刑事案件中受害者能聯絡辯護律師嗎?

刑事案件中受害者能聯絡辯護律師嗎

受害人當然也可以聘請辯護律師,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時就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辯護,所以刑事案件開庭後被告人也可以委託律師,如果是公訴案件的,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是不需要委託律師的,但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受害人可以委託律師。

受害人委託律師的注意事項:

1、附帶民事訴訟委託律師處理的,需要出具授權委託書,要注意委託的範圍、許可權等內容。

2、協商委託律師的服務費問題,如果沒有錢委託律師的,可以申請司援助,讓法律援助機構委託律師代理案件。

二、辯護律師的權利有什麼?

1、接受委託擔任辯護人的權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有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託擔任其辯護人。自訴案件中有權隨時接受委託。

2、閱卷權。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3、會見和通訊權。辯護律師有權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並且不論案件是否涉及國家祕密,都無需審查起訴機關批准,檢察院也不能派員在場。

4、發表意見權。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聽取犯罪嫌疑人委託人的意見。

5、申請取保候審權。辯護律師有權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6、對超過法定期限的強制措施要求解除權。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律師有權要求人民檢察院解除。

三、刑事案件要求辯護律師需要遵守哪些義務?

1、律師執行辯護職務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師的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規範;

2、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辯護職責,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律師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實,毀滅證據或製造假證據,不得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應得的懲罰;

4、律師在擔任辯護人期間接觸到的國家祕密和個人隱私要保守祕密,不得洩漏;

5、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要嚴格遵守監所的有關規則;

6、律師要按時出庭,遵守法庭規則,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

7、律師在庭審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員,維護公安、司法機關的尊嚴。

實際上,受害者不僅能夠單獨的聘請律師,受害人在私下也可以和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聯絡,但是,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來講,在刑事案件當中是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的。如果受害人希望能夠賄賂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這種想法很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