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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辯護?

無罪辯護 閱讀(2.26W)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辯護?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辯護?

1、是否構成犯罪。

2、在共同犯罪中是屬於主犯還是從犯。

3、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觀惡性的大小。

4、有無進行賠償、有無退贓、有無取得諒解書。

5、有無自首立功表現、有無認罪悔罪表現。

6、是否初犯、偶犯,有無前科劣跡。

7、是否可以適用緩刑。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辯護詞一般什麼時候提交?

辯護詞通常情況下在庭審結束後遞交審理案件的法官。

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也是可以為自己辯護的,但是此案件辯護最多是減輕自己的刑法,在辯護的時候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從法律的角度去幫助自己分析,儘可能的為自己減輕一些罪行,但同時也要賠償受害者的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