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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 閱讀(3.02W)

酒駕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罰?

酒駕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罰?

如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則承擔

(一)、 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肇事逃逸的,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二)、民事責任,由肇事者、車主和其保險公司等,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撫慰金等,具體數額可根據事故責任、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年齡(是否為18歲和60歲)、戶口(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等確定。

——法律依據:《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權責任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酒駕是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一項行為,無論在什麼時候,只要喝了酒就千萬不要駕駛車輛。我國現在針對於酒駕和醉駕查處的非常嚴格,如果因為酒駕導致了交通事故發生並且還進行逃逸的話,那麼犯罪嫌疑人將會被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