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貪汙受賄辯護>

醫院單位受賄罪如何處罰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07W)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醫院單位受賄罪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