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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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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立案標準是指一個行為在符合什麼條件下才會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從而定罪量刑。對於受賄罪來說,分為了個人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對這兩種受賄情況的立案標準都是不同的。究竟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呢?小編馬上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受賄罪的立案標準: 

受賄罪立案標準受賄罪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二、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

單位受賄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受賄罪立案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通過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個人受賄罪與單位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了。一般對單位犯罪的立案標準相對自然人犯罪來說都是比較高的。像受賄罪,個人犯罪的立案標準是5千元以上,而單位犯罪則是10萬元以上。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