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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怎麼構成的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1.45W)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
1、主體要件: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
2、主觀要件:主觀上表現為故意;
3、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