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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受賄罪緩刑標準是什麼?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3.33W)

刑法中受賄罪緩刑標準是什麼?

只要是官員出現了貪汙就必然存在有些人以金錢來換取權力幫助的受賄行為,只有在兩種對應的行為才會最終形成了老百姓所痛恨的官員利用職權來侵害公民的權益,但是儘管是受賄也會不同程度的處罰甚至可以得到緩刑的判決,那麼,刑法中受賄罪緩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中受賄罪緩刑標準是什麼?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係。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確適用緩刑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的規定:

一、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情節較輕,能主動坦白,積極退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

二、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萬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等法定減輕情節的之外,一般不適用緩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減輕處罰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積極退贓的,且在重大生產、科研專案中起關鍵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從嚴掌握。

相關法律知識:

下列受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一)犯罪行為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二)沒有退贓,無悔改表現的;

(三)日罪動機、手段等情節惡劣,或者將贓款用於投機倒把、走私、賭博等非法活動的;

(四)屬於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數罪的;

(五)曾因經濟違法犯罪行為受過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六)犯罪涉及的財物屬於國家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款項和物資,情節嚴重的。

刑法對於受賄與貪汙的問題是採取嚴肅的態度進行處理並且針對性地追究犯罪人實際惡劣程度的過錯,但是有些受賄行為還沒有造成危害結果的再加嚴處的話就會產生不公正的情形,小編建議有複雜情節難以判斷時應當讓律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