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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親友非法牟利主要行為表現有哪些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2.53W)

一、為親友非法牟利主要行為表現有哪些

為親友非法牟利主要行為表現有哪些

為親友非法牟利主要行為表現為當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自身的業務轉交給親友經營,從而使親友能夠獲取到相關利潤的行為。以下是構成該罪的四個行為標準: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權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所謂親友,泛指親戚與用友,宜作廣義理解,只要行為人為他人進行的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認定屬於為親友進行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便利。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並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進行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是一種背信經營的行為,但為獲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實施這種行為,過失不構成犯罪。

二、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為親友進行經營活動非法提供便利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其通常是行為人利用決定、參與經貿專案、購銷往來掌握的經貿資訊市場行情的職務便利,把明知是可以盈利本應為本單位經營的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去經營。但如果這項業務不屬其所在單位經營的業務,即使是其利用職務便利瞭解到的,並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亦不能構成本罪。

第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簡言之,就是從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高進低出,從而損害本公司、企業的利益。

第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其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親友經營管理單位的商品屬於不合格商品而仍決意購買。明知,既包括行為人確實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又包括行為人可能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如果確實不知道是不合格商品而採購的,除非可以認定屬於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的情況,否則,亦不可能構成本罪。還應指出,向自己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收購不合格商品,不論其價格如何,是否屬於高價收購,都對本罪成立沒有影響。只要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失,都可以本罪論處。

為親友非法牟利主要行為表現為當事人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獲得相關利潤。在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當中,具體可能是進行有關職業業務時,將該業務轉交給自己親友進行經營,或者是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親友進行銷售有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