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費是固定的嗎?

司法鑑定 閱讀(2.35W)

一、司法鑑定費是固定的嗎?

司法鑑定費是固定的嗎?

司法鑑定費並不是固定的。法鑑定收費是指司法鑑定機構依法接受委託,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由司法鑑定機構向委託人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司法鑑定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平等有償和委託人付費的原則。

二、司法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1、委託: 司法鑑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鑑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託,從事委託請求事項的司法鑑定;非訴訟案件鑑定的受託從其行業規定。

2、受理: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稽核,並作出如下決定:

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鑑定工作,同一鑑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3、初次鑑定: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鑑定工作,同一鑑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4、補充鑑定: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應當對委託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情況,並退回委託書。補充鑑定符合條件的,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指定原鑑定人進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會專業司法鑑定人進行,補充鑑定文書是原鑑定文書的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鑑定材料 ;

(2)原鑑定專案有遺漏。

5、重新鑑定:對重新鑑定,專業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要求委託人提供與原鑑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鑑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鑑定人承辦重新鑑定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1)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超越司法鑑定業務範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鑑定的;

(2)送鑑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鑑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裝置不當,導致原鑑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鑑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6)原司法鑑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鑑定結論的。

6、複核鑑定: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復核鑑定。複核鑑定除需提交鑑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鑑定文書。

7、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鑑定工作後,應當出具司法鑑定文書。

8、出庭:司法鑑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鑑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鑑定人執業證書》,依法實事求是的對鑑定結論的依據進行說明,回答與鑑定相關的問題。

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應當按照有利於司法鑑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也就是說司法鑑定涉及到的費用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來執行,申請人對於鑑定中心的收費必須要嚴格執行,並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