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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監護人簽字麼

司法鑑定 閱讀(3.11W)

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監護人簽字麼

精神病患者不能辨認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需要其監護人對其做司法鑑定來保護精神病患者的權利和利益,那麼這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鑑定完畢後需不需要其監護人簽字呢?下文字站小編為大家講解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監護人簽字麼?

一、司法精神病鑑定的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3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行政處罰法第26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

二、精神病司法鑑定書上需要什麼

司法鑑定書有鑑定單位,鑑定人,委託人和被鑑定人規定。鑑定人簽字即可,由於司法鑑定實行鑑定人負責制度。鑑定人應當獨立進行鑑定,對鑑定意見負責並在鑑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通過小編今天為大家講解的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監護人簽字麼,相信大家已經很清楚的明白了。精神病司法鑑定書上只需要鑑定人簽字即可,不需要監護人再去簽字,希望此文可以幫助正在迷惑的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