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司法鑑定>

一般三期鑑定費多少錢?

司法鑑定 閱讀(2.4W)

一、一般三期鑑定費多少錢?

一般三期鑑定費多少錢?

交通事故傷鑑定殘三期費用大概是300到600元左右,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根據不同的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具體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不同。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諮詢當地的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主要是:

(一)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損傷程度鑑定/人300-600元;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人300-600元;

(三)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勞動能力、評殘鑑定/人400-800元;

(四)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行為能力鑑定/人800-1000元;

(五)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活體年齡鑑定/人400-800元;

(六)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損傷與疾病關係鑑定/人600-1000元;

(七)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男性性功能鑑定/人500-800元;

(八)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醫療糾紛司法鑑定件2000-3000元;

(九)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中的活體檢驗照相/人50-80元。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情鑑定怎麼做?

(一)當事人治療終結後,向原處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寫出傷殘評定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等)傷殘及治療情況(傷情鑑定、病歷摘要)申請請求事項,申請人、申請日期。

(二)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規定期限內申請傷殘鑑定。如果傷者規定期限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

(三)依照《道路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

(四)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後,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後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規定期限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後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三期鑑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傷害時,由法醫對傷者的三期做出鑑定,並作為賠償的標準。申請人提出的鑑定請求若是被鑑定機構受理,那麼就需要按照鑑定機構的要求繳納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