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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內部司法鑑定有效嗎

司法鑑定 閱讀(3.34W)

1、要看公安機關對這個傷情鑑定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案情偵查需要,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該鑑定則有效。
2、如果是單純的為其他自然人或法人進行訴訟而提供鑑定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這是非法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一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意見,並且簽名。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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