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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保候審是否可以

取保候審 閱讀(6.79K)

普通公民、企業其實是不具有儲蓄功能的,也就是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避免出現擾亂市場秩序的情況,同時這也可以更好的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在我國,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很有可能涉嫌構成犯罪。那此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保候審是否可以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保候審是否可以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保候審是否可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能取保候審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涉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符合《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規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請取保候審,是否准許,由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依法決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怎麼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如果此時符合了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自然在申請取保的時候,獲得批准的可能性就比較大。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一點,是否獲得取保批准,與是否構成犯罪其實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