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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退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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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退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退賠違法所得按照法律規定實際是獲取了一個在法院審理階段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並不必然等於取保候審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因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當中退賠不是必然取保,是否能順利取保候審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規定,律師需要結合案件本身情況進行爭取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