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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會嗎

取保候審 閱讀(3.23W)

一、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會嗎

取保候審一年自動結案會嗎

取保候審期限到期後一年內案子是否結案,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定。取保候審屬於強制措施,與案件是否了結並無關係。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換句話說,具體審結期限由公檢法機關審理確定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限為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二、取保候審的結案條件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結案的條件應滿足以下幾點:

1、案件事實清楚;

2、證據確實充分;

3、案件定性準確;

4、法律手續完備

三、取保候審的結案時間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是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了,取保候審一年是否會自動結案,要看實際情況。換句話說,取保候審一年了結不結案是要根據現實中案件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才能知道。具體說來,取保候審與這個案件是否要結案了其實是並無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