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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取保候審了還會被拘留嗎?

取保候審 閱讀(8.65K)

很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社會的危害不大,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審條件,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代、近親屬、辯護人申請或公檢法機關根據案件依職權決定可以適用取保候審。適用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要遵守義務的,否則強制措施是會變更的,已經取保候審了還會被拘留嗎?

已經取保候審了還會被拘留嗎?

被取保候審人應當遵守法定義務:未經公安機關的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聯絡方式有變動的要在24小時內報告給執行機關;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如果公檢法機關責令其遵守酌定的義務也要遵守。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採用保證金方式取保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根據具體的情形,責令其悔過並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規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故意實施新的犯罪行為的;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的,可以提起批准逮捕。也就是說強制措施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已經被取保候審的,如果不及時悔過遵照法律的規定行事,還是會拘留、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