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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十天保釋多少錢

取保候審 閱讀(1.25W)

一、被拘留十天保釋多少錢?

被拘留十天保釋多少錢

被拘留十天保釋需要五萬元左右,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刑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二、治安拘留處罰的執行程式

1、公安機關作出治安拘留處罰決定並告知被拘留人後,被拘留人不申請複議的,應限其24小時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並將《執行拘留通知書》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決拘留人或其家屬能夠找到擔保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要在申訴和訴訟期間,原裁決暫緩執行。裁決被撤銷或者開始執行時,依照規定退還保證金。

三、刑事拘留需要以下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被判處拘留的民事主體,由於其被限制自由的時間比較短,故而一般不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但是若是確定自己滿足了法定的條件的,可以在繳納每日兩百元的保釋金之後,向當地的拘留機構,提出取保候審的請求,後續事宜可以交給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