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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取保候審後還會實刑嗎?

取保候審 閱讀(2.06W)

取保候審僅僅一種強制措施,不是懲罰處罰。要害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仍是無罪,罪重仍是罪輕,是否追查刑事責任的判定。

我國取保候審後還會實刑嗎?

1、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實刑不相關。

2、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違法,當然不會判刑。

3、通常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因而,判刑是根據具體的案情。如果終究查實清楚是有違法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怎麼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取保候審並不是不判刑,只是在偵查起訴期免予扣留而已,這個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的規定,只適用於犯罪輕微可能判處較輕刑的犯罪嫌疑人。並且,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暫時解除其羈押或不予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規定,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從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來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首先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精力和時間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無論是取保候審還是我國其他的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都是我國的刑事法律規定的一種嚴苛的處罰犯罪的行為,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