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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和保外就醫是什麼意思?

取保候審 閱讀(1.2W)

一、取保和監外就醫是什麼意思?

取保和保外就醫是什麼意思?

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因此,在我國取保候審之中的“保證”,不僅有被保釋之人的“保證”(在西方的刑事訴訟法中,往往是“宣誓”),還應包括財產之擔保或他人之擔保;而所候之“審”,除了法院的審判外,還包括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之傳訊(審問)。

保外就醫,是指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嚴重疾病,經有關機關批准取保在監外醫治。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人民法院判決時發現罪犯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內執行刑罰,直接決定保外就醫。

(二)罪犯在勞動改造場所服刑期間,患有嚴重疾病、短期內有生命危險,或者患嚴重慢性疾病、在勞動改造場所長期治療無效,經勞動改造機關批准,可以保外就醫。

二、取保和監外就醫有什麼區別?

(一)性質不同

取保候審:在家中接受接受調查,等待審判。

保外就醫:在家中或者醫院服刑,保外就醫期間記入刑期。

(二)適用物件不同

取保候審適用的物件是未經法院審判犯罪嫌疑人。保外就醫適用的物件是經過法院判決正在監獄服刑的人。

(三)適用條件不同

取保候審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保外就醫條件:

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對於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於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檔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審批。

發現被保外就醫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或者嚴重違反有關保外就醫規定的,應當及時收監執行。

2.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哺乳期限按嬰兒出生後1年計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

(四)法律後果不同

取保候審:能夠遵守規定的,結案後,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違反規定的,沒收保證金,令其重新交納保證金,或者予以逮捕。

保外就醫:醫療終結後,重新收監。下落不明的,按脫逃犯予以通緝。

以非法手段騙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期間不計算刑期。

(五)保證人的責任

取保候審保證人:監督被取保候審人遵守有關規定,被取保候審人違法規定的及時彙報。

保外就醫保證人:承擔被保外就醫人員的生活費、醫療費。

取保和保外就醫是兩種意思,他們也有一定的區別,比如說取保候審是在自己的家中執行,而保外就醫是在監獄之中執行的。監外就醫就是已經判處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