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的什麼時候能辦理結婚證?
取保候審期間任何時候能辦理結婚證,取保候審期間需要辦理結婚證的需要持男女雙方戶口薄、身份證、照片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取保候審期間,只要雙方符合《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就可以登記結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應遵守刑以下規定,但並沒有禁止當事人登記結婚。所以,如果司法機關沒有特別明確禁止當事人結婚的,只要當事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仍可以正常辦理結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民法典婚姻編》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大家對於取保候審這個刑事強制性措施是非常的擔心的,認為在這段時間當中自己不能夠從事任何的一種行為,但其實也並不是完全這樣,比如說不能夠離開自己國家不能夠離開出租地,但是如果符合結婚登記要件完全可以進行結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