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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 | 當事人是否還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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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之後是否被起訴,取決於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證結果。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後,偵查機關不停止偵查工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構成犯罪的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後,當事人是否還會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