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怎麼取保候審?
1、申請
申請主體: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準備的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律師的需出具授權委託書;取保候審申請書。
2、受理
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公安機關,檢察院自偵案件(如貪汙受賄案)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
審查起訴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
審判階段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
3、審查
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4、執行
不論決定機關是公安機關、檢察院還是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當代的社會,尋釁滋事這樣的一種行為一旦發生的話,必然是需要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的,通常狀況之下是可以按照我們國家《刑事訴訟法》當中來進行處理,當然了,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完全可以採取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