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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期間不讓取保候審的原因是什麼?

取保候審 閱讀(2.35W)

一、偵查期間不讓取保候審的原因是什麼?

偵查期間不讓取保候審的原因是什麼?

可能是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1.公安機關偵查期間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2.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審會留案底嗎?

單純的取保候審不會留下案底。

1.取保候審本身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判決會留下案底的。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九十七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3.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三、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要幾天?

需要7天。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8.法律規定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需要7天左右,並且在7天之內會給出具體的答覆。

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大概需要7天左右,首先是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然後填寫報告書,經過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提出保證人提交保證金經過辦案機關的審查之後填寫保證書。然後會宣佈相關的法律規定,交代事項,告知相應的法律責任,最後移交到派出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