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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解除還會開庭嗎

取保候審 閱讀(3.34W)
取保候審解除還會開庭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解除後是否開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取保候審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構成犯罪的,以後仍然要被法院判刑。
如果符合法定情節,可以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