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醉駕可以取保候審還要關嗎?
涉嫌醉駕可以取保候審也有可能會被關押。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二、醉駕的刑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少部分人認為只要被取保候審,就說明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被判處緩刑的可能性很大,事實上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而已,對醉駕的嫌疑人取保候審,也有可能是因為羈押期限屆滿後案件沒有辦理完結,不代表嫌疑人將來不需要到監獄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