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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會怎麼樣?

取保候審 閱讀(2.42W)

一、在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會怎麼樣?

在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會怎麼樣?

可能會被刑事處罰。

1.按照相關規定會被刑事處罰。

2.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二、同一件案子取保後又被拘留了應該怎麼辦?

那應該是掌握了相關的犯罪證據,只能委託律師處理了。

1.如果當事人被取保候審後又被拘留的,應該是安全機關掌握了相關的犯罪證據,所以建議當事人最好委託律師處理案件

2.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三、申請取保一年結束後還會被關嗎?

還是有可能被關的。

1.取保候審期滿後,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根據案情追究刑事責任。

2.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3.《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申請取保候審不代表案件是可以結案的,即使是申請了取保候審案件的偵查仍然不會停止,如果被公安機關發現了犯罪的事實,那麼還是會被依法逮捕和判刑的。法律上有規定,取保候審最長的期限不可以超過一年,監視居住最長也不可以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