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能買飛機票回家嗎?
不能,因為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人是不能離開所居住的地區的。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二、公安機關規定的可取保候審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不代表著司法部門的偵查工作就停滯不前了,而且,在執行取保候審這種措施的時候,肯定也告訴過當事人在執行期間要遵守的一些義務。是有些犯罪嫌疑人自己根本就不留意,買飛機票回家肯定是不允許的,甚至未經批准都不允許和特定的人隨意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