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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候審需要多長時間批下來?

取保候審 閱讀(2.32W)

一、申請取保候審需要多長時間批下來?

申請取保候審需要多長時間批下來?

申請取保候審時間一般需要三天審批。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審的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之後多久能結案?

取保候審一般要經五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結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有最長時間的限制,即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退嗎?

在取保候審結束後,當事人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對於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規定的,已交納的保證金,沒收部分或者全部沒收,區別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保證金在1000元以上,如果是未成年人就是500元以上,在取保候審結束之後就可以退還保證金。取保候審之後的五六個月就可以結案了,而申請取保候審需要三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