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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般多久開庭

取保候審 閱讀(1.17W)

取保候審後,一般是3個月左右開庭。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時,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傳喚被告人,同時通知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
取保候審措施對開庭審理不構成任何影響。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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