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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請取保候審一定立案了嗎?

取保候審 閱讀(6.45K)

一、如果申請取保候審一定立案了嗎?

如果申請取保候審一定立案了嗎?

一定立案的。

1.取保候審適用於刑事立案羈押後辦理,如果沒有立案就不存在羈押,也就不能申請取保候審了。

2.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不適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沒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審。

1.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有: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後仍有社會危險性,仍有再犯該罪或更嚴重罪行的可能;3、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羈押期限還沒有屆滿;4、雖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但不是患有嚴重的疾病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正在懷孕的婦女。

三、為防止串供不適宜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犯罪情節嚴重,組織中起到策劃作用。

1.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釋,在刑事拘留和逮捕期間,犯罪嫌疑人不能與家屬會見,這不是針對個案,而是所有案件都是這樣。即使辦案機關不擔心串供,也不允許家屬會見。如果刑事拘留期滿,辦案機關沒有報捕或者檢察院沒有批捕,符合取保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2.犯罪情節如果比較嚴重,並且在組織裡起到策劃作用,不可以取保候審。

四、取保候審開始結束時間是怎樣的?

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具體看案件。

1.取保候審的法定期限是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是從取保候審決定向犯罪嫌疑人宣佈之日起計算的,在第十二個月在相同日期的前一天結束。如宣佈之日為一月十五日,那麼結束的日期為十二月十四日。

2.當然辦案單位根據規定可以提前撤銷取保候審決定,撤消決定宣佈之日就是結束的日期。

在取保候審的期間是不可以開無罪證明的,並且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規定,如果有違反的行為,是會被取消取保候審的,並且會決定逮捕。取保候審需要罪犯滿足的一些條件,比如罪犯需要保外就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