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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一般拘留多久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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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釁滋事一般拘留多久後判刑?

尋釁滋事一般拘留多久後判刑?

尋釁滋事一般拘留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判刑,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長不得超過37天。

如果公訴機關認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那麼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

不論是累犯還是初犯,都是按照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罪的法律規定判處,只是累犯是要從重處罰。舉個例子就是如果法律規定可以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院對於初犯可能就判處3年就行,但是累犯的話,就比你初犯判的多,但是再多,也不能多過法律規定的刑期。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其他法律規定是什麼?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在我們國家有時間限制,通常情況下是7天左右的時間。當然案件比較複雜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進行延長的,延長時間也最長不能夠超過37天,超過這個時間的話,就必須要變更強制性措施或者採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