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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強制措施 閱讀(1.35W)

一、關於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關於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行政拘留一般是十天之內,最長不超過十五天。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長15天。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為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為治安拘留所。

二、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有什麼區別

(1)拘留的性質不同。行政拘留是對行政違法公民,主要是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公民適用的一種行政處罰,具有制裁性和懲罰性。刑事拘留是對觸犯刑法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適用的一種強制措施,具有預防性和強制性。對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起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對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複議,更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不過,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對於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過錯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賠償。對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釋放或者變更其他強制措施。

(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違法的公民,讓他們吸取教訓,接受教育,改邪歸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及時制止犯罪人繼續危害社會,防止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查和審判,實施妨礙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行為,預防其繼續犯罪和發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3)決定拘留的機關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

(4)適用的物件不同。行政拘留適用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適用的物件是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行政拘留適用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適用的法律依據《刑事訟訴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為10日,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至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長至37日。

(7)拘留能否暫緩執行不同。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的規定,在申訴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裁決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親屬能夠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暫緩執行;而刑事拘留沒有暫緩執行,但在執行後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變更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這個行政拘留是對人身自由的一種限制,也是屬於行政處罰最嚴重的一種,當然這個行政拘留有的短的可能就一天,不過多數都是在十天之內,最長的也不會超過十五天,上面還提到了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有需要的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