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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超標排放處罰拘留部門是哪個部門

強制措施 閱讀(2.74W)

一、汙水超標排放處罰拘留部門是哪個部門?

汙水超標排放處罰拘留部門是哪個部門

汙水超標排放的拘留部門是公安機關,但汙水超標排放不構成犯罪的不會被行政拘留,應該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汙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

二、排放汙水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個小時以上的;

(2)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十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三十畝以上,其他土地六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轉移群眾一萬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並致使五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11)其他後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因為汙水超標排放被拘留了的話,說明汙水超標排放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了,比如排放汙水導致公共財產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要拘留也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也是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