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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盜竊刑事拘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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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盜竊刑事拘留多久?

一、涉嫌盜竊刑事拘留多久?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諮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後,一般要四五個月才能審判。如果案情重大、複雜的需要的時間就會多一些。以下刑事訴訟流程,請參考。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也就說,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不超過14天。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況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長到37天。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如果嫌疑人被公安機關進行相關拘留的話,最此在37天內會結束檢查院的批捕要求。如果在未在規定時間找到犯罪的基本證據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必須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馬上的無罪釋放,但是可以向檢察院再次申請批捕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