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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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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時間結束後會採取逮捕的強制措施,很多人對刑事拘留後轉逮捕不理解,還經常問刑事拘留後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對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刑事拘留後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刑事拘留後轉逮捕不一定會被判刑。刑拘後被批捕與最終是否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沒有必然聯絡。因為中間還有一個審查起訴的程式,在這個程式中,可能會出現法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三種結果。因此,要想免除或減輕刑事處罰,建議與委託的律師多溝通,積極尋找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的物件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物件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司法拘留的物件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於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絡,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並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三、逮捕的條件

依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後轉逮捕不一定會判刑,判刑是要根據法院的最後的判決結果,而且證據不足的情況還有可能不會起訴。所以,不用對此產生太多的擔心。如果還有問題,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找專業的律師服務,這是很有幫助的。